十二 證人收到前項旅費,應即到庭作證,並於訊問完畢後向總務單位補 辦申請日費、旅費手續,填寫證人日費旅費預借結算表 (如格式五 ) ,由會計室核計應發日費、旅費數額,扣除預借之旅費,其餘額 移由總務單位在零用金內發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