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一、第四工場收容人運動時間,排訂於每週星期三、五之上午 09:00~1 0:00 實施,運動前應先清點人數及向教區科員報告,並請其到場 協助戒護,該處接近信舍及仁舍應限定收容人活動範圍,以防藉機 於舍房窗戶藏匿違禁物品,且不得脫離戒護視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