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辦理收容人遴調與配(轉)業應行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
10
十、各單位應在矯正署暨本所核定之編制員額內,辦理服務員、視同作業
    、監外作業、自營作業收容人遴調作業,不得私自調用未經核准之收
    容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