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監為強化並落實檢舉(陳情)人身分保密事宜,鼓勵民眾勇於舉發 不法,建立全民監督機制,依據法務部 96 年 9 月 26 日法政決字 第 0961114016 號函頒「政風機構協助機關落實檢舉(陳情)人身分 保密實施要項」,特訂定本要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