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總則 一、為建立檔案管理制度,特依檔案法等相關規定,訂定本要點。 二、檔案管理作業流程,係將辦畢之公文及有關公務各種文書歸檔,案件 之分類編案、點收、編目、保管、借調、清理銷毀等工作,依機密等 級及安全維護等事項予以處理。 三、依據機關檔案管理作業等相關規定,每件公文於辦畢後五日內送交檔 案室歸檔,集中管理,並設置檔案室,指派專人負責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