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義二舍為違規舍,嚴禁與勤務無關之同仁及收容人入內,因公務入內 與擅自闖入者,均應分別登記於簿冊。舍房管理員平時應深入瞭解收 容人,遇收容人有違規之虞或發生違規事實,或情緒不穩、罹患重病 、需外醫等特殊行狀,應填寫通報單逐級陳閱通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