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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第二工場勤務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6 月 03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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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第二工場作業以縫紉加工為主,收容對象為受強制工作處分人,容額
    為一四一名。其內區分為作業區 (區分為作業一、二、三組) 、庫房
    、浴廁等;其外之環境區域為該工場前籃球場與週邊水溝及基督教教
    誨堂等,其運動場及曬衣場與四工、信舍共用,應加強門禁管制,以
    免收容人藉機傳遞訊息或違禁物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