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第七工場作業以手工藝品加工為主,收容對象為受強制工作受處分人 及一般受刑人,容額為一四四名。其內區分為作業區 (依身體健康狀 況區分為作業一、二、三組) 、庫房、浴廁等;其外之環境區域為該 工場前走廊與四教區樓上教誨師辦公室等,其運動場及曬衣場與五工 場共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