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第一工場作業以手工藝品加工為主,收容對象為一般受刑人,容額為 一五六名。其內區分為作業區 (區分為作業一、二、三組) 、庫房、 浴廁等;其外之環境區域為該工場前籃球場與週邊水溝等,其運動場 及曬衣場與三工共用,另每日上午內清掃組於忠舍側門進行垃圾清運 ,應加強工場之門禁管制,以防收容人藉機傳遞訊息或違禁物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