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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/停
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板金班勤務注意事項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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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廢/停
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板金班勤務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
民國 94 年 06 月 03 日
1
一、板金班以板金技能訓練為主,收容人容額為三十名。其內區分為電焊 區、氣焊區、工作區、機械區、庫房、工具室、浴廁、辦公室等;其 外之環境區域為工場四週之水溝及右側草地。
司法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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