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:::
網站導覽
回首頁
English
Toggle navigation
最新訊息
法規體系
綜合查詢
草案預告
相關網站
網站導覽
回首頁
English
:::
現在位置:
廢/停
臺灣高雄監獄收容人罹急性傷病戒護外醫、陳報保外醫治處理程序
法條內容
友善列印
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廢/停
臺灣高雄監獄收容人罹急性傷病戒護外醫、陳報保外醫治處理程序
廢止日期:
民國 95 年 11 月 29 日
1
一 收容人罹急性傷病時,戒護科應以電話先行通知衛生科預為準備,並 緊急戒送至衛生科處理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0
法律問題
0
行政函釋
0
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1
立法理由
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