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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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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
英
修正日期:
民國 109 年 06 月 08 日
第 6 條
請求權人領取賠償金或受領原狀之回復時,應填具收據或證明原狀已回復 之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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