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5.07.26 11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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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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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
公發布日:
民國 115 年 06 月 12 日
12
十二、申請應用之檔卷,不得攜出閱覽處所,並應當日歸還。 前項歸還,應經本分署承辦人員依檔案應用簽收單點收無誤,始將 身分證明文件交還申請人。
憲法法庭判決
0
司法解釋
0
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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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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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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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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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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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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