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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行政大樓執行安全維護注意事項
公發布日:民國 115 年 06 月 15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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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本大樓門禁安全管制及進出人員之辨識,得依門禁卡為之,本署門禁
    卡之製發、換發、收繳、權限設定等作業,由政風室控管,避免發生
    遭偽造或冒用身分進入本大樓門禁之危安情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