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:::
網站導覽
回首頁
English
Toggle navigation
最新訊息
法規體系
綜合查詢
草案預告
相關網站
網站導覽
回首頁
English
:::
現在位置:
檢察機關辦理妨害性影像犯罪案件應行注意事項
法條內容
友善列印
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檢察機關辦理妨害性影像犯罪案件應行注意事項
公發布日:
民國 112 年 07 月 05 日
6
六、被害人於偵查中受訊問時,檢察官或檢察事務官得審酌案件情節及被 害人之身心狀況後,利用聲音、影像傳送之科技設備或其他適當隔離 措施,將被害人與被告、第三人適當隔離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0
法律問題
0
行政函釋
0
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0
立法理由
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