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8 01:40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檢察機關辦理妨害性影像犯罪案件應行注意事項
公發布日:民國 112 年 07 月 05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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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傳喚妨害性影像犯罪案件之被害人,原則上宜單獨為之,若涉及刑法
    第二十八章之一犯罪之案件,傳票不必記載案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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