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、學員長、副學員長及各組長由受訓人員選舉產生,每班期選舉二次。 學員長及副學員長之選舉,由輔導員主持,並遴選熱心服務之受訓人 員雙倍提名,以無記名單記票選之,得票最多者擔任學員長,得票次 多之不同性別者,優先擔任副學員長。各組組長,由輔導員主持推選 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