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本要點錄影監視系統之應指派專人管理並負責系統操作,其他人員非 經許可不得操作。 前項專責管理人員之職責如下: (一)錄影監視系統之管理、操作、巡檢及確保持續正常運作,如發現異 常或故障情形,應立即修復處理。 (二)錄影監視影像資料之處理及利用事宜。 (三)受理申請調閱、複製錄影監視影像資料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