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5 15:53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看守所對被告施以懲罰辦法
公發布日: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
第 13 條
看守所應設置違規舍。移入違規舍被告應與其他被告分別羈押之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