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本校檔案管理,依據「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」等相關規定,每件公 文應於辦畢後五日內送交檔案人員歸檔,並設置檔案庫房集中管理檔 案,指派專人負責管理。除檔案管理人員外,非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 ,經許可進出者應填寫「人員進出庫房紀錄單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