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2 09:03
現在位置:
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
法條內容
友善列印
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
英
修正日期:
民國 112 年 06 月 09 日
第 16 條
第二條關係得經雙方當事人合意終止。 前項終止,應以書面為之,有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終止之 登記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0
法律問題
0
行政函釋
0
相關法條
1
歷史法條
1
立法理由
2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