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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印時間:113.12.04 17:25
現在位置:
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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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
公發布日:
民國 108 年 04 月 03 日
8
八、人民來函陳情時,應先就陳情函為書面審核,資料已完備者,應逕行 函復。資料尚未完備者,得函請陳情人提供具體資料,或自行調查必 要資料後,再行函復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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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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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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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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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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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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