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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印時間:113.11.22 03:47
現在位置:
財團法人法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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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財團法人法
英
公發布日:
民國 107 年 08 月 01 日
第 22 條
財團法人對其捐助財產、孳息及其他各項所得,不得有分配賸餘之行為。 違反前項規定者,處行為人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。
司法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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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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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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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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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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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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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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