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4.01.31 13:57
現在位置:
明陽中學宿舍管理要點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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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明陽中學宿舍管理要點
公發布日:
民國 106 年 10 月 19 日
9
九、宿舍經核配後即不得挑選及更換,如借用通知單通知借用人十五日內 不辦妥前條規定手續時,除有特殊原因,經事前簽報機關首長核准者 外,以放棄論,且不得保留其原登記次序。
憲法法庭判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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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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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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