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4.04.04 03:54
現在位置:
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範圍認定標準
法條內容
友善列印
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範圍認定標準
英
修正日期:
民國 113 年 12 月 03 日
第 6 條
本法第八條第三項所稱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,其家庭成員範圍如下: 一、一親等直系血親或姻親。 二、兄弟姊妹。 三、配偶及其兄弟姊妹。 四、相當於配偶之同居伴侶。
憲法法庭判決
0
司法解釋
0
判例
0
法律問題
0
行政函釋
0
相關法條
1
歷史法條
1
立法理由
2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