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5.04.15 05:58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檔案應用申請作業流程
廢止日期:民國 115 年 04 月 0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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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(以下簡稱本分署)為辦理檔案法第十七
    條至二十一條有關檔案開放應用之規定事項,特訂定本流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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