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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附設外役分監申請外僱作業應行注意事項(105.02.16訂定)
廢止日期:民國 105 年 05 月 02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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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申請外僱作業受刑人人數,每組每日至少五人以上,惟公務機關及本
    監同仁申請採專案審核辦理。工作項目中不得要求作業受刑人從事危
    險性工作,且開工前應向作業人員說明工作內容及安全上應注意事項
    。僱工地點跨縣市地區者,本監指派一至二名戒護警力之差旅雜費(
    全日每人四百元,半日每人二百元),所需費用由僱主支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