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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戒治所檔案開放應用須知
公發布日:民國 105 年 01 月 06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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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法務部矯正署高雄戒治所(以下簡稱本所)為辦理檔案法第 17 至第
    21  條有關檔案開放應用事項,特訂定本須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