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2.05 03:37
現在位置:
廢/停
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行動電源借用要點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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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廢/停
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行動電源借用要點
廢止日期:
民國 112 年 10 月 11 日
4
四、借用時間以 2 星期為限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0
法律問題
0
行政函釋
0
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1
立法理由
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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