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4 00:14
現在位置:
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不動產通訊投標要點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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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不動產通訊投標要點
公發布日:
民國 104 年 03 月 16 日
8
八、通訊投標人拍定且開標時在場者,除有優先承買權人應另行通知外, 應不待通知即應於得標後七日繳足全部價金;開標時不在場者,應於 本分署繳款通知送達後七日內繳足全部價金。
司法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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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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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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