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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運用志工服務實施要點
公發布日:民國 103 年 07 月 3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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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目的:
    為有效運用社會人力資源參與公共事務,提昇為民服務品質及執行業
    務效能,建立公正考核制度,尊重並有效運用志工人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