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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誠正中學停車場管理要點
公發布日:民國 103 年 04 月 14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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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本停車場僅提供車位,對車輛及車內物品不負保管責任,若造成損壞
    及遺失,概不負責,地震及颱風等天災時亦同。在停車場內若發生擦
    撞事故,由雙方人員自行解決,與本校無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