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2.22 20:19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學生學業優良暨進步獎勵實施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110 年 07 月 30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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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公布及頒獎:
(一)各班級個人成績及評定結果於考試結束後次二週內公佈。
(二)獲獎同學由院長或院長指定人員於朝會或適當場合公開頒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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