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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印時間:113.11.28 13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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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使用通譯應行注意事項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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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使用通譯應行注意事項
公發布日:
民國 102 年 11 月 21 日
6
六、檢察官應視實際開庭情形,酌定休息時間,避免通譯執行職務過勞而 影響傳譯品質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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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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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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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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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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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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