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2 03:15
現在位置:
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流程
法條內容
友善列印
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流程
修正日期:
民國 107 年 07 月 04 日
8
八、檢察長核分「陳」字案件,分由負責督導被陳情人業務之主任檢察官 辦理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0
法律問題
0
行政函釋
0
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1
立法理由
0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