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駐警室人員遇有人民或團體到本學院陳情、請願時,應以親切和藹之 態度將陳情人或請願人引入會客室靜候處理,並即通知承辦政風業務 人員;其人數眾多者,應請陳情、請願人推派代表,最多不得逾十人 ,其餘留本學院外適當地點休息,並由駐警協助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