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本監宿舍申請資格如下: (一)多房間職務宿舍:因職期輪調、職務特別需要或服務偏遠地區,有 配偶、未成年子女、父母或身心障礙賴其扶養之已成年子女隨居任 所者借用之宿舍。 (二)單房間職務宿舍:供因職務上需要,於任所單身居住借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