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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印時間:114.01.16 05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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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矯正署看守所組織準則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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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法務部矯正署看守所組織準則
公發布日:
民國 99 年 12 月 31 日
第 3 條
看守所掌理下列事項: 一、被告之生活輔導。 二、被告之作業。 三、被告之衛生保健。 四、被告之戒護管理。 五、被告之名籍、給養及保管。 六、其他有關看守所管理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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