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5 20:30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處務規程
修正日期:民國 108 年 02 月 21 日
第 5 條
毒物化學組掌理事項如下:
一、毒物化學之勘驗、檢驗、鑑定及研究。
二、生物化學之勘驗、檢驗、鑑定及研究。
三、藥物化學之勘驗、檢驗、鑑定及研究。
四、法醫毒物化學上疑難鑑驗之解釋及研究。
五、毒物化學實驗室標準作業之訂定。
六、其他有關法醫毒物化學之研究及發展事項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