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:::
網站導覽
回首頁
English
最新訊息
法規體系
綜合查詢
草案預告
相關網站
網站導覽
回首頁
English
:::
現在位置:
法務部廉政署使用錄音錄影及錄製之資料保管要點
法條內容
友善列印
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法務部廉政署使用錄音錄影及錄製之資料保管要點
修正日期:
民國 101 年 03 月 22 日
10
十、因受理自首或民眾檢舉而為詢問所產出之錄音、錄影檔案,於分廉立 案號後,承辦廉政官應進行案號之串連。
憲法法庭判決
0
司法解釋
0
判例
0
法律問題
0
行政函釋
0
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0
立法理由
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