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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印時間:113.11.27 22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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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察機關妥速因應重大災害應行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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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檢察機關妥速因應重大災害應行注意事項
修正日期:
民國 112 年 11 月 23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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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為使檢察機關妥適因應重大災害,並迅速辦理因重大災害致人民死亡 、失蹤或重大刑事案件,特訂定本注意事項。
司法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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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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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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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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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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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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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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