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2 11:58
現在位置:
廢/停
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受刑人返家探視奔喪應行注意事項
法條內容
友善列印
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廢/停
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受刑人返家探視奔喪應行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
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
5
五、攜帶物品:戒護人員應著制服攜帶警棍、警笛、瓦斯槍、電警棒、無 線電、行動電話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0
法律問題
0
行政函釋
0
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1
立法理由
0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