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3 23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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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/停
法務部矯正署受訓學員自我介紹實施須知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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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廢/停
法務部矯正署受訓學員自我介紹實施須知
廢止日期:
民國 112 年 01 月 30 日
7
七、自我介紹內容: (一)學號、姓名、年齡、出生地、家庭情況及簡要學經歷。 (二)特長、嗜好、做人處世之經驗及對犯罪矯正工作之期望。 (三)最得意之事與最失意之事。 (四)其它學習經驗或心得分享等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0
法律問題
0
行政函釋
0
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1
立法理由
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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