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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印時間:114.01.23 14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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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辦理收容人申請代購藥品應行注意事項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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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廢/停
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辦理收容人申請代購藥品應行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
民國 109 年 12 月 25 日
7
七、收容人申請代購藥品須經醫師認可,並檢附醫師開立之處方箋,會衛 生醫療業務承辦科(課、組、室)確認,經送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 可後,交由各機關總務單位辦理無償代購。
憲法法庭判決
0
司法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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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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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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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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