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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印時間:114.01.23 14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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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辦理收容人申請代購藥品應行注意事項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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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廢/停
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辦理收容人申請代購藥品應行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
民國 109 年 12 月 25 日
10
十、登記檢查後之藥品送交收容人簽收,並由場舍主管保管,依處方指示 監督收容人按時用藥。
憲法法庭判決
0
司法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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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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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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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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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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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1
立法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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