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4 13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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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/停
海峽兩岸罪犯接返作業要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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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廢/停
海峽兩岸罪犯接返作業要點
廢止日期:
民國 102 年 07 月 23 日
22
二十二、本要點自發布日施行。但要點生效前已受刑事裁判確定人亦適用 之。
司法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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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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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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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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