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4 13:19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海峽兩岸罪犯接返作業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102 年 07 月 23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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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二、本要點自發布日施行。但要點生效前已受刑事裁判確定人亦適用
        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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