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2 03:11
現在位置:
廢/停
海峽兩岸罪犯接返作業要點
法條內容
友善列印
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廢/停
海峽兩岸罪犯接返作業要點
廢止日期:
民國 102 年 07 月 23 日
12
十二、大陸地區主管部門所提出請求書內容或相關資料欠缺,經法務部通 知補正而未補正,或補正後仍認無法執行者,法務部得不予協助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0
法律問題
0
行政函釋
0
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1
立法理由
0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