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2.22 13:20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檔案及政府資訊開放應用須知
廢止日期:民國 112 年 09 月 15 日
13
十三、申請閱覽、抄錄或複製檔卷之費用,申請人應依「檔案閱覽抄錄複
      製收費標準」及「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
      資訊收費標準」繳納之。前項收費本所應開立收據交付申請人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