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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印時間:113.11.22 14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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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/停
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接見室送入物品注意事項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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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廢/停
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接見室送入物品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
民國 100 年 01 月 02 日
7
七、符合接見條件者,雖未辦理接見,仍許寄入金錢、菜餚、物品,但需 親自辦理,託人代送者,不予受理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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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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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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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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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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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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