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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有效打擊坊間非法竊聽方案
公發布日:民國 98 年 01 月 17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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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目標
一、加強對徵信業者之管理,禁止業者非法竊聽。
二、加強管制竊聽器材,降低非法竊聽者取得工具之機會。
三、督導電信業者加強內部稽考及落實執行檢查措施,防止非法竊聽。
四、落實督導電信用戶迴路定期或專案查核,並加強反竊聽宣導。
五、強力查緝、追訴非法竊聽犯罪。